1. 近五學年度畢業之本系博士得依本辦法申請出版其博士論文,申請截止日為每年3月1日。惟不得一稿兩投。
2. 申請者須提交下列資料:
(1)論文紙本稿及電子檔
(2)論文中文摘要
(3)指導教授出版推薦表
(4)作者基本資料表(含著作目錄)
3. 申請出版之博士論文由圖書出版暨儀器設備委員會送請一位以上專家審查,每年擇優出版一冊。
4. 當年度未入選之論文,得於期限內依規定重提申請。
5. 本辦法由圖書出版暨儀器設備委員會研議,經系務會議通過,自發布日起施行。
6. 備註:
(1)入選者須自行排版、校對。出書後,作者可獲贈50本,但無版稅收入。
(2)99學年度具申請資格者為本系94-98學年度畢業之博士,此後類推。
(3)97學年度獲推薦、但未於98學年度遴選出版者,仍適用舊制,無條件列入99-100學年度候選名單。
(4)98學年度之博士生,於新法通過前畢業者適用舊制,獲推薦出版者無條件列入99-101學年度候選名單;新法通過後畢業者則適用新制,99-103學年度(含)可提出申請。
(5)94-97學年度畢業時未獲指導教授推薦出版者,適用新制,系辦將主動通知。欲申請者可將論文修訂版送請指導教授審閱,如獲推薦,即依時程提出申請。
(6)論文部分章節已另行發表者,仍可提出申請;惟全文如已投交其他出版社審閱中,請勿再向本系申請。
(7)重新申請者可提供修訂版論文及著作目錄。
7. 業務聯絡人:
臺大歷史系陳南之助教,Email: ncchen@ntu.edu.tw,Tel: 886-2-33664702,
Fax: 886-2-23620028,Add: 106319 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