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入學考試分發
113 學年度
一、名額: 21 名
二、學科能力測驗檢定項目及標準:數學 A -均標 或數學 B -均標
三、指定考試採計科目及方法:
四、同分參酌順序:
五、相關連結:
六、考試簡章依各主辦單位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