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校方申請:
(1) 4月30日前登錄校方系統提出線上申請。路徑:myNTU-學生專區/課務資訊/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 https://gra103.aca.ntu.edu.tw/degree/
(2) 印出紙本並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不必列印成績審核表),於5月2日前送系辦呂怡燕助教。
2.系方申請:
(1) 申請時間:碩士生於預定口試日2周前、博士生4周前。(請儘早確認口試時間,以免口試委員有其他行程安排)
(2) 填寫「本系-學位口試申請書」紙本,連同「審核護照」送系辦。(論文初稿如需系辦代寄,請一併送來)
(
3) 填妥附件「本系-學位考試其他文件」,以電子檔傳至呂怡燕助教。
3.研究生審核護照上的要求,請務必於口試前先行完成,以免影響口試時程。碩士班字數超過五萬字者,請填學生報告書。
4.撤 銷:學位口試須於104年7月31日前完成,如提出申請後未能如期舉行考試者,應於7月31日前辦理撤銷,須休學者同時辦理休學。
5.繳交圖書館的論文紙本平裝一本,上傳截止日為104年8月20日。上傳與離校事宜,請至臺大總圖首頁「常用服務欄」查詢「論文繳交及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