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1學年第1學期各科成績80分以上(GPA3.38)。 2. 111-1成績單乙份(或歷年成績單可)。 3. 111-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影本)。 4. 清寒證明。(若沒有官方文件,請申請者書寫一份自傳及家庭經濟狀態說明) 5. 相關有利申請之資料。 6. 獎學金申請書(可使用相關連結的電子檔);或請至系辦領取〈進系辦後,(右)楊霈琳小姐旁櫃台〉。 以上文件請依序備齊,以紙本或電子檔送至系辦楊霈琳小姐(plyang@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