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聘領域:
臺灣史範疇:以「早期臺灣史、清代臺灣史」為優先
中國史範疇:以「遼金元史、近現代史」為優先
世界史範疇:中世紀史、現代史、英國史、美國史、東南亞史
二、申請資格:
(一)具備國內外歷史學博士學位者(如最高學歷為本校授予,遞件申請時須於離校後
在本校以外機關〔構〕學校從事與教學、研究相關之工作兩年以上)
(二)任職國內外各大學或學術研究機構之專職教學或研究人員
三、起聘日期: 2021 年 8 月 1 日
四、應徵資料:
(一)必備資料:
- 應徵申請表(表格請自本系網頁下載)
- 個人履歷(含完整著作目錄)
- 最高學位證書影本(或已通過論文口試,確定可於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學位,則得先繳校方權責單位開具之臨時學位證明正本)
- 修讀碩、博士學位之成績單(無成績單者,請附校方開具之修業證明)
- 推薦信兩封
- 擬開基礎課程與專門科目各一門之課程大綱
- 研究旨趣與教學理念之說明
- 代表著作2至3篇,三份
※送審人取得前一等級教師資格後發表,且為 2016 年 8 月以後已出版之學術著作2至3篇。
※應徵助理教授等級者,得以其博士學位論文為代表作送審,其他著作另列為參考著作。
※以整理、增刪、組合或編排他人著作而成之編著不得送審。
※以期刊、專書論文為代表作應至少二篇,專書得以一本為代表作。
※以專書、專書論文為代表作送審者,應檢附經審查通過後出版之相關證明。
※代表作不得為學位論文或其論文之一部分。屬學位論文延續性研究之出版著作,應提出說明其與博士論文之相關及修改部分,由本系審查認定著作具相當程度創新者,始得列為代表作。
(二)重要參考資料:
- 參考著作,三份(必須為 2014 年 8 月以後出版)
- 經歷證件影本
- 教師證書影本
(三) 通過第一階段徵選者,須再寄送代表著作與參考著作各一式四份。
五、通過第一階段徵選者,本系將另行安排演講,大約在 2020 年 12 月中旬
(旅費尚請自理);若未克參加,視同放棄應徵。
六、申請截止日期:2020 年 7 月 31 日止
務請於申請截止日前以掛號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七、郵寄地點:(10617)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一號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封面務請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歷史學系專任教師字樣)
本系網址:http://homepage.ntu.edu.tw/~history/
電子信箱:jhhwang@ntu.edu.tw
聯絡人:楊肅献主任
電 話:+886 2-33664703;傳 真:+886 2-236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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