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系所公告 2015.8.11公告
本系學士班三年級重新申請導師(2015.9.21前)
 
  • 依本系99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
    1. 大學三年級學生得申請重新分配導師,未提出申請者,仍為原導師之導生。
    2. 每位學生限於大三上學期申請一次,新導師必須為本系專任教師。
    3. 請簡述希望由新導師指導的原因(字數勿超過300字),於2015年9月21日(週一)前,經新任導師同意並簽名後,送本申請書至本系辦公室(呂怡燕助教)。

 

 
   
 相關連結: 104大三學生重新分配導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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