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 Department of Histor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系所公告
2015.8.11公告
本系學士班三年級重新申請導師(2015.9.21前)
依本系992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
大學三年級學生得申請重新分配導師,未提出申請者,仍為原導師之導生。
每位學生限於大三上學期申請一次,新導師必須為本系專任教師。
請簡述希望由新導師指導的原因(字數勿超過300字),於
2015年9月21日(週一)
前,經
新任導師同意並簽名
後,送本申請書至本系辦公室(呂怡燕助教)。
相關連結:
104大三學生重新分配導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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